浙商证券(601878):浙商星空体育- 星空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6-04-20星空体育,星空体育官方网站,星空体育APP下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商证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已完结(天健需在 5%的范围内与华仪 电气承担连带责 任,天健已按期履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1)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陈瑛瑛,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同星科技、安科瑞、海亮股份、浙商中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会计师:吴一鸣,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同星科技、先锋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会计师:姜沛钰,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先锋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宇,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中国信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服务收费由公司与天健所根据审计工作量,并基于公允合理和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上年度费用一致。提请股东会授权,若发生审计范围、业务量变动等导致2026年度审计费用增加的情况,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天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查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天健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